危险废物贮存年限 更新时间: 2020-10-10 0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标签:危险废物贮存年限 危险废物贮存年限 相关文章蔬菜轮作原则如何合理确定轮作年限足球中危险动作怎么解释车水温过低有危险吗手机卡被捡到有危险吗汽车玻璃年限怎么看过期的花生油还能废物利用吗钱放在支付宝里危险吗四级警长晋升三级年限是多少打雷玩手机危险吗基层工作年限要求是什么意思 上一篇: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有什么作用 下一篇:马林鱼在老人与海中的象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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