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汽车维修申请条件
三类汽车维修申请条件主要涉及人员要求、设备要求、面积要求和经营范围要求。
一、经营范围:
汽车发动机、供油系统、自动变速器、车身、喷漆、电气系统、轮胎动平衡等配件的修补和维护;油品的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的维修;散热器、汽车空调、曲轴修磨等配件的维修;汽车的装潢,包括篷布、坐垫和装饰。
二、人员要求:
从事汽车维修的人员数量要足够,检验人员不得少于两名,发动机主修人员不得少于两名,并且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要求持证上岗。
技术负责人应该具有汽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的文凭或者相关技能中级以上的技术职称。
三、面积要求:
1、接待室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2、停车场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3、生产厂房不得小于120平方米。
四、设备:
工作设备应该有:电焊及气体保护焊设备、气焊设备、压力机、汽车外部清洗机器、打磨抛光设备、型材切割机、车身校正系统、调漆设备、除尘除垢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