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闭合性损伤的处理原则
一、早期:指伤后24到48小时内,此期病理变化的主要特点是组织撕裂或断裂后,出现血肿和水肿,发生反应性炎症,临床表现为损伤局部的红、肿、热、痛和功能障碍。
处理原则:制动、止血、防肿、镇痛及减轻炎症。
二、中期:指伤后24—48小时以后,临床上,急性炎症已逐渐消退,但仍然有淤血和肿胀,肉芽组织已经形成,组织正在修复。形成凝块,周围健康组织长入。
处理原则:改善局部的血液和淋巴循环,促进组织的新陈代谢,加速淤血和渗出液的吸收及坏死组织的清除,促进再生修复,防止粘连形成。
三、后期:损伤组织已基本修复,但可能有瘢痕和粘连形成。临床上,肿胀和压痛已经消失,但功能尚未完全恢复,锻炼时仍感到微痛、酸胀和无力,个别严重者出现伤部僵硬或运动功能受限。
处理原则:恢复和增强肌肉、关节的功能,软化和分离瘢痕及粘连,促进功能的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