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布点原则: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中5的规定,监测点数量不应少于4个。拟选厂(场)址的主导风向上、下风向应有测点。改扩建项目设置无组织排放监测点。
监测制度: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中5的规定。做一期监测,监测5天。特征污染物监测每天不能少于4次。同时应收集监测期间地面风向、风速资料,并充分利用近三年已有的环境质量监测资料。
监测项目:根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结果确定。
监测结果统计分析要点:列表给出各个测点主要污染物1小时、日平均浓度波动范围;特征污染物根据所执行的评价标准要求统计波动范围。
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指数法进行现状评价。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 2.2)中7的规定,并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和厂(场)界污染物浓度。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 2.2)中8的规定,并制定大气环境保护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