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棋二级运动员
围棋二级运动员指国家围棋二级运动员,是在比赛中获得一定成绩即可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国家围棋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如下: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1、全国青年锦标赛团体第四至六名、个人第九至十六名;
2、全国少年锦标赛16岁组第七至十二名、14岁组第二至六名;
3、全国冠军赛第九至十六名;
4、省、自治区、直辖市个人锦标赛第四至十六名;
5、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年锦标赛18岁组前八名、16岁组前六名、14岁组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