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几年算事实婚姻
在一起几年也不是事实婚姻,只有在1994年2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条例施行之前男女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才算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条例施行之后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