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出让的出让程序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与出让限定条件有无实质性冲突、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成交价格是否合理,必要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估价;
4、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5、登记发证。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4、受让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经批准不需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5、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6、登记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