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竞赛编排原则
田径竞赛编排原则:
1、按照规则规定,全能项目以及径赛各赛次之间,要保证有最短间隔休息时间。
2、按兼项的一般规律,尽量把相关项目分开编排,以减少兼项冲突。
3、在时间允许情况下,尽量照顾到兼项之间的时间间隔。及格塞后间隔一天再进行正式比赛。
4、不同组别的同一田赛项目,一般不连续安排在同一单元内进行。
5、不同组别的同一径赛项目,最好衔接进行,如男子100米和女子100米等。
6、跨栏项目一般都安排在各单元的第一项,还可排在长距离竞走、跑之后进行。
7、决赛时预计能破纪录的项目,可分配到各个比赛单元,尽量排在下午,并留出发奖时间。
8、同一时间不要排两个田赛长投项目。
9、在进行竞走、长跑时,最好不安排标枪等长投项目。
10、撑竿跳高要考虑阳光的照射方向和比赛时间较长,最好安排在上午早些时候进行。
11、每单元的比赛,尽量安排得使径赛和田赛同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