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的事件经过
南京大屠杀指1931至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期间 ,中华民国在南京保卫战中失利、首都南京于1937年12月13日沦陷后,在华中派遣军司令松井石根和第6师团长谷寿夫指挥下,侵华日军于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长达6周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屠杀和奸淫、放火、抢劫等血腥暴行。在南京大屠杀中,大量平民及战俘被日军杀害,无数家庭支离破碎,南京大屠杀的遇难人数超过30万。
进攻南京的作战开始后不久,疯狂前进的作战部队就把辎重部队抛在身后,由于日军原本没有深入内陆作战的后勤准备,部队立即面临着粮食供给中断的严重问题,日本军司令部于是下达了实际是要部队抢劫的“就地征收”命令。日军在抢劫中通常伴随着奸淫妇女的暴行,为了掩盖自己抢劫和强奸的罪恶,日军除了杀死受害人,经常放火烧毁整个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