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的来历
普通话为明清时期北京官话,在1909年时被清廷规定为“国语”。之后历经北洋政府、民国政府包括新中国成立后,虽个别注音经过调整,大体上没改变,一直将其作为国家官话来使用。1956年2月6日,国务院补充普通话定义为:以北京语音为基础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普通话的由来:现代汉语标准语,孕育于中原的中原官话(所以现代人读唐诗宋词元曲一般都能押韵),从《唐韵》到宋代《广韵》是继承,定于元明,是官话体系。明初定都南京,南京官话被推崇,以南京官话为官方语言,金陵雅音(以《洪武正韵》为规范)以古中原雅言正统嫡传的身份被确立为中国汉语的标准音。朱棣夺取建文帝的帝位,迁都北平(改为京师,称北京),以南京人为主、从全国各地迁徙数十万贵族、富户、民众。以南京官话为主要基础影响元大都语音,经历明朝整个时代的过程,北京官话(异于北京胡同音)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