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县的行政区划
金门县行政区划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泉州市。 实际由台湾当局控制,按台湾实行的并实际管辖的行政区划,金门县依旧隶属福建省,实际仅控制金马地区, 按“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其单方面表述为“中华民国福建省”。 根据台湾当局实行的行政区划,金门县辖3镇、3乡,金城镇、金湖镇、金沙镇、金宁乡、烈屿乡、乌丘乡。
金门县行政区划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泉州市。 实际由台湾当局控制,按台湾实行的并实际管辖的行政区划,金门县依旧隶属福建省,实际仅控制金马地区, 按“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其单方面表述为“中华民国福建省”。 根据台湾当局实行的行政区划,金门县辖3镇、3乡,金城镇、金湖镇、金沙镇、金宁乡、烈屿乡、乌丘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