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的主要特点
1、根据政治、军事、学术研究等方面所需要的人才类型,朝廷分别设立科目,通过考试进行选拔,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实效性。2、允许士人(读书人)向所在州县官府报名应考,无名额限制,体现了一定程度的民主性。3、通过逐级考试的方法,筛选人才。在人才选拔上,基本上体现了公开、公平的原则。
科举制度是中国及受中国影响的周边国家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自己报名参加,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
部分历史学家考证证明科举制开始于唐朝。部分历史学家认为科举制开始于隋朝。科举从开创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世界上最后一届科举考试结束于1919年的越南阮朝),前后经历一千三百余年。科举制度的主要考试都是定期的举行的。
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他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特别是唐宋时期,科举制度正当发展成熟之初,显示出生气勃勃的进步性,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