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当初以什么罪名将岳飞杀害
秦桧当初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杀害。
莫须有:也许有。形容无中生有,罗织罪名。语出《宋史·岳飞传》: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后用以表示凭空诬陷。
秦桧知道,凭正当手段是无法除掉岳飞的,他就只好加给岳飞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也就是仅仅凭猜测来给一个无辜者定罪,也就是无中生有的诬陷。这个颠倒黑白的故事,使莫须有这个词一直流传至今。 岳飞被害以后,临安狱卒隗顺偷偷地把他的遗骨埋葬起来。直到宋高宗死后,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