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济相对于其他救济的特点
司法救济相对于其他救济方式的特点是以武力为标准。司法救济是指当宪法和法律赋予人们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人民法院应当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对受害人给予必要和适当的补偿,以最大限度地救济他们的生活困境和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从而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基于利益平衡的司法和谐。
司法救济又被运用到了刑事诉讼法中,产生了新的含义是对于被害人的一种救济形式,被害人受到刑事犯罪行为的侵害之后,财产、人身和精神受到损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做出了判决,但是被告人没有更多财产用于经济赔偿,国家因此给予被害人一定的救济,这就是刑事诉讼法中的司法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