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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观察法的特点

更新时间: 2021-12-27 10:06:56

1、目的明确。观察是根据研究课题的需要、为解决某个问题而主动进行的。目的在于获得直接的经验事实素材。

2、真实自然。观察是指观察对象不加干预控制的自然状态下进行的,从而使研究者能够考究被观察者在教育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的自然的、真实的、典型的和一般的心理与行为表现。

3、直接翔实。观察者和对象共处一体,研究者能够直接地、准确地了解到正在发生的教育现象及应采取某措施而发生的现象,获得真实、生动而翔实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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