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一般会怎样调解
劳动者准备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向劳动争议与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仲裁委员会也会专门组织时间召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调解,或在开庭时,直接对双方进行调解,若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会出具仲裁调解书或劳动者直接撤诉,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仲裁委员会直接在庭审后,送达仲裁裁决书。
劳动纠纷调解步骤如下:
1、申请;
2、受理;
3、调查;
4、调解;
5、制作调解协议书。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