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要如何开 深圳什么人可以办理无婚姻记录证明
导语:其实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大部分都不想要结婚那么早,甚至有可能都不想要结婚,因为婚姻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并不是真的就幸福,反而还是枷锁,结婚后还会限制了自由,那么下面就去了解了解深圳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要如何开?深圳什么人可以办理无婚姻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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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要如何开
内地居民提交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本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本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办理机关
由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人为军人的,由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申报材料
1.内地居民提交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本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本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现役军人需提供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
2.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3.申请人婚姻状况为离婚(丧偶)的,应同时提供离婚证件证明(丧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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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哪些人可以办理无婚姻记录证明
申请范围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要求,当事人办理涉台湾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可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申请条件
1、内地居民;
2、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3、申请人目前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婚或丧偶;
4、申请人亲自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未婚证明有什么用
1、办理准生证时需要此证明。
2、如果是外地户口的话,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也需要先开具初婚未育证明。
3、初婚未育证明是计生委开具准生证的先决条件,也是医院出具出生证明的基础,还关系到生育保险能否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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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未婚证明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未婚、离异、丧偶都算作未婚证明的开具范围,因此未婚证明办理时的材料也分为未婚、离异、丧偶三种情况。
1、未婚。当事人属于未婚状态的,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一张一寸照片;
2、离异。当事人属于离婚状态的,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离婚证件原件,一张一寸照片;
3、丧偶。当事人属于丧偶状态的,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原配偶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或户口上有标注),一张一寸照片。
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需当事人亲自到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未婚证明的办理
1、办理未婚证明,需要在你现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2、民政部门婚姻可以根据所掌握的婚姻登记档案为当事人出具在本辖区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备注不包括在本辖区域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记。
3、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包括对未婚、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等三种婚姻状况进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