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的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步骤:
1、申请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
2、审查
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3、决定是否受理
对企业经营者或其代理人提交的注销登记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后,企业登记机关根据申请材料的形式、内容、数量、正确与否等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企业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将出具《受理通知书》; 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4、绝定是否予以登记
企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企业注销登记的,将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企业登记机关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撤销和吊销的注销登记
由于企业经营违法、采取不当手段进行登记等情况,企业登记机关可以依据职权撤销登记,或吊销其营业资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