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尖和住店的区别
住店的时间比打尖长。打尖似乎不分正午晚上,无论黎明即起,还是饭后便走,只要是一午一晚的停歇,都叫做打尖。住店,不是暂来暂往,停歇一下就走,而是要在店里住上一段时间。
打尖一词的由来古时候,人们把在旅途中休息进食叫打尖。这个说法,在古典作品 中常可见到。如陆陇其《三鱼堂日记》、(戊午四月)十七,至本家庙打 尖。
据考证,打尖系打火之误。不知在那个朝代之前,人们将一天 三餐之中的中顿饭,因其正值日中之时,所以称为中火,后引申为旅途中之 餐曰打火。叫来叫去,不知何时何原因,又将打火叫成了打尖。
这个考证见清代福格所撰《听雨丛谈》卷十一:今人行役于日中投店 而饭,谓之打尖。皆不喻其字义,或曰中途住宿之间,乃误间而尖也。谨按 《翠华巡幸》谓中顿曰中火。谓途中之餐曰打火,自是因火字而为尖也。
这个考证是有根据的。《水浒》中有:你母子二位敢未打火,叫庄客安排饭 来。再有元杂剧中也多有此说。如马致远《黄梁梦》:兀那打火的婆婆, 央你做饭与我吃。行人贪道路,你快些儿。张国宾的《罗李郎》:恰离 了招商打火店门儿,早来到物穰人稠土市子。打火店是供旅客吃饭的店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