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师职称考试
统计师,国家统计局和人事部成立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和 考务工作,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人事司。国家统计局设立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编写暨命题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编写和命题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国家统计局人事司负责。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北京地区考试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考试日期及时间统计专业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二个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二个科目。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设《高级统计实务》1个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