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的审判结果
2012年5月18日,赖昌星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曾担任厦门远华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第八届政协委员。1999年案发后逃往加拿大,一直滞留在温哥华。2011年7月初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拘留,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关于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遣返回国,随后,中国公安机关依法向其宣布了逮捕令。2012年2月,检察机关依法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2012年4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赖昌星案。
2012年5月18日,赖昌星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曾担任厦门远华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第八届政协委员。1999年案发后逃往加拿大,一直滞留在温哥华。2011年7月初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拘留,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关于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遣返回国,随后,中国公安机关依法向其宣布了逮捕令。2012年2月,检察机关依法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2012年4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赖昌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