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不平等条约
1、1842年8月29日签订中英《南京条约》,条约规定:中国开放广州、 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港口,割让中国领土香港,中国赔偿二千一百万;
2、1844年10月24日签订中法《黄浦条约》,即《五口贸易章程》 ,使法国除取得了英、美在中国的同样特权外, 还增加了允许和保护在通商港口建造天主教堂和坟地;
3、1858年6月26日签订中英《天津条约》,条约规定:英国公使得驻北京,并在通商港口设领事馆,增开南京、台南、汉口、九江等九个通商口岸,英国人可以往内地游历、通商;
4、1858年6月27日签订中法《天津条约》,条约规定:允许天主教入内地自由传教,法国兵船可以在通商口岸停泊,中国给法国赔款白银二百万两;
5、1858年5月签订中俄《瑷珲条约》,条约规定:中国将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的大片领土割让给俄国,乌苏里江以东至海的中国土地改由中俄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