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国选举制度的主要原则
中国选举制度的主要原则: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指在选举中一切选民具有同等法律地位,法律在程序上对所有选民同等对待,选民投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原则;
3、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相结合的原则:是我国选举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性的体现;
4、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我国在县级及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实行间接选举;
5、秘密投票原则:秘密投票为民主选举提供了自由表达意愿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