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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司礼监的职权

更新时间: 2020-09-07 00:00:00

明朝司礼监的职权及职权的发展可分为以下四点:

1、权利受限,照顾皇帝生活起居:

司礼监是明朝内廷特有的建置,居内务府12监之首,24衙门之一。司礼监设立于洪武年间,最初不过是为皇帝生活起居服务的宦官系统的一个管理机构,由太监掌管,在明初并没有太大的权力,而且受到限制。

2、批红:

明中叶以后,皇帝多深居后宫,荒嬉享乐,不理国政,常常由司礼监秉笔太监代行“批红”,“批红”就其权力性质而言,属于最高决策权,是实现皇权的一种方式。故司礼太监代皇帝“批红”,是在代行皇权。

3、经厂:

明代司礼监设“掌印太监一员、秉笔、随堂太监八员、司礼监提督一员,秩在监官之上,于本衙门居住,职掌古今书籍、名画、册叶、手卷、笔、砚、墨、绫纱、绢布、纸剖,各有库贮之。选监工之老成勤敏者掌其锁钥。所属掌司四员或六七员,佐理之,并内书堂亦属之。又经厂掌司四员或六七员,在经厂居住,只管一应经书印板及印成书籍、佛、道藏、蕃藏,皆佐理之”。可见司礼监下属的经厂,完全是一个掌管刻书及书籍版片的专门机构。其规模随着司礼监权力的不断扩大而扩大。

4、负责印刷及相关工作:

嘉靖十年,清理过一次内府工匠额数,曾革去老弱残疾、有名无人者15167名,实留12255名,并著为定额。450多年前的司礼监经厂,居然有1200多人的印刷厂,而且分工细密,实在是当时世界出版印刷业上的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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