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本省调动程序
事业单位人员调出:
1、调出单位填写调动人员登记表,并由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单位行政公章;
2、调入单位人事部门发商调函到州人事局;
3、州人事局接到调入单位调档函后寄出调动人员档案;
4、州人事局接到调入地区调令后,办理行政,工资及相关内容转移手续。
事业单位人员调入:
1、调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发商调函到我州人事局;
2、根据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填写的基本情况,审定调动理由,由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和盖行政公章和调动请示;
3、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经审批同意发调档函;
4、审查档案后经审批同意发调动函;
5、调动人持调出单位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及其他手续到州人事局计划信息科报到;
6、州人事局计划信息科与调入单位衔接后,把调动人员介绍到接收单位,办理行政,工资及保险,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