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后家属该怎么办
拘留的适用机关、适用情形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检察机关对于上述第4、5种情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需要特别强调的是:1、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因为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都是自诉案件,不存在紧急情况;2、检察院有决定拘留的权力,但应当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持证);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刑事拘留的性质当某一公民涉嫌犯罪时,为进一步调查,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同时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小时以内同时被拘留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如果,被拘留人拒绝提供家属地址或者提供地址有误,也可能导致家属无法及时收到拘留通知书的情况。
被刑事拘留,家属怎么办家属在被拘留人刑事拘留之日起至法院判决前这段期间,都无法会见家属。法律规定,在这段期间,只有家属(直系亲属)委托的律师才可以会见。所以,当接到亲属、朋友被刑事拘留的通知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或者看守所查询亲属的情况,并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和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