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残疾10级的标准
视力残疾10级的标准:
1、一侧上睑下垂遮盖瞳孔或眼睑畸形、影响容貌;
2、一眼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善溢泪;
3、复视、斜视等视觉障碍;
4、晶体脱位;
5、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6、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7、外伤性瞳孔畸形。
赔偿标准:
对于单处伤残的,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对于多处伤残的,确定残疾赔偿金时,以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基数。其他伤残为2级—5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4%;其他伤残等级为6级—10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2%;增加的赔偿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最高赔偿比例不得超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