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女方能迁户口吗
不离婚女方户口可以迁回娘家。
办理方法是:
1、女方持有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
2、被投靠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3,,拿着上述证件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再到公安局办理准迁证。
4,得到准予迁入的通知(准迁证),再回到户籍目前所在户籍管理派出所起出户口。
5,来到娘家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凭以上所有手续材料证件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