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取遗失物卖掉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拾取遗失物卖掉是构成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三个:
1、一方获得利益;
2、他方利益受损;
3、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获得利益之间有因果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构成了不当得利,需要返还给失主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法律依据】
我国《物权法》第112条明确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