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烧了 灵异故事之指尖灵火
都说娱乐圈十分的黑暗,怎么样的都有,幸好小编不是混里面的。总是听说某某明星被雪藏什么的,因为得罪了某个大公司的老板。反正人生如戏,全靠演技,里面的人一个比一个精。本期灵异故事。给你讲讲指尖灵火的故事。
我是个混日子的魔术师,这并不是什么谦虚的说法。跟着这个剧团已经七年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基本也跑遍了。当然,我们去的地方都是些小县城、小乡镇。说实话,大城市的人不爱看我们这些过时的玩意儿。
我已经有好几年没排过新节目了。不过,就算这样,我也稳坐这个剧团的第一把交椅。我有绝活儿。每次演出,压轴都是我。那些露着大白腿的舞蹈姑娘们,总是缠着我,想要学一招半式。怎么可能!绝活儿这东西,不是谁腿长谁就能学会的。
就连方方我也没有教过她。方方是我的搭档,我变兔子,她负责吸引视线;我换牌,她继续负责吸引视线。遗憾的是,她不是双胞胎。要知道,不是双胞胎很多魔术就变不了。不过,这姑娘很聪明,我也没有换掉她的打算。
我最喜欢她的,还是懂事。七年前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剧团,之前那个被炒掉的魔术师刚坏了场子,方方坐在那儿,还打着石膏,整个人小小一只,仿佛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她梨花带雨地看了我一眼,长长的睫毛,大眼睛。那眼神,小鹿一样柔弱。我的心狠狠跳了几下。团长等着我说话,我说,就她吧,不换人了。
她松了口气,眼泪渐渐就蓄满了眼眶。这行的规矩,搭档是不轻易换的。因为有些节目是很危险的,彼此之间建立起信任很不容易,别人的搭档更是不敢轻易用。我之前没有搭档,可以说是个独行侠。这辈子我就跟方方合作过。
方方的机灵,三两句话说不清。第一次跟她排节目,我一个眼神,她就到位了,默契得仿佛老夫老妻。
也不是没动过那方面的心思。她长得不赖。不过,认识她那年,她十五岁,我都三十三了。她一开始叫我叔,过了好几年才改口叫哥。到今年我已经整四十了,她却是枝头开得最艳的年纪。合适吗?团长说,有什么不合适?这行,不是夫妻档,做不长久。我却要脸,心思动过,从没有行动过。
更何况,我有个秘密,从没告诉过人,也不能告诉任何人。做了夫妻,不免要睡一张床,那我一定会露馅儿。
这秘密也不是没告诉过人。我告诉过来弟,后来她死了,世界上再没有人知道了。来弟是我的亡妻,听她的名字,你就能大概知道她一生的故事了,造化弄人,她只有两个姐姐,却没有弟弟。
来弟死于难产,母子都没保住。
好了,说说这秘密吧。其实很简单,我的手指能冒火。只有右手的食指有这个功能。冒出来的火是冷冷的,油绿的火苗,跟打火机的力度差不多,也不会烧焦皮肉,但是能点燃一切易燃物。
十三岁那年夏天,一个黑洞洞的晚上,我把来弟堵在村后的麦垛堆里,扳开她的手亲了她。她闭着眼睛,小脸火烫。不料还没来得及回味初吻的滋味,我就发现她靠着的那麦垛着火了。再一看,我的右手食指也着火了。我吓得使劲甩手。所幸新麦垛返潮,火没有着起。来弟睁开眼睛,沉着冷静地爬到麦垛堆上,撒了一泡尿。
第一次的偷尝禁果,就在心惊肉跳中结束了。晚上我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眠。回想着她轻轻闭着的大眼睛,扇子一样垂下来的睫毛,我仰躺着伸出手去,仿佛她的脸就在我面前。突然我眼前一亮,油绿的火苗从我的食指尖喷发出来。我吓得鬼叫一声。
适应这个“特异功能”,我花了好长时间。终于我发现,只要一想来弟那扑闪扑闪的大眼睛,我的手指就会冒火。有一次我梦见了她,醒来的时候差点儿被浓烟呛死——除了我自己没被烧焦,我那小屋里的一切都成了焦炭。我被爹打得鬼哭狼嚎。后来我就每天带上打农药用的橡胶手套睡觉,弄得浑身总是一股毒药味儿。不过那东西能隔绝空气——特异功能也得符合物理定律啊。
不怕你笑话,我现在都是戴小号的安全套睡觉——我是说戴在食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