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的发展历程
市的发展历程如下:
“市”出现很早,最初是作为进行交易的固定场所出现的;古代中国虽然出现过大量城市;民国初年,起源于清末的自治运动断而复续,成为城市型政区的萌芽;辛亥革命后,首先是江苏省参考清末旧制,在民国元年将县治所在地的城厢,以及村庄屯集人口在5万以上的镇,均称为市;民国三年,袁世凯停办地方自治,江苏等省的市制停止施行;北京政府时期,管理国内大城市的是各种形式的市政管理机构,也有少数是警察机构;1917年,在收回天津,汉口的德租界后,内务部在两地设立了市政管理局,同年,京都市政公所成立;民国九年,在地方自治运动蓬勃兴起的大背景下,广东省长陈炯明欲使广州成为不受旧行政区划管辖的城市;《条例》第三条规定:“广州市为地方行政区域,直接隶属于省政府,不入县行政范围,”这条规定宣告了中国第一个城市型政区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