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的领取是如何办理的
失业金领取的手续如下:
1、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2、填写好失业金领取申请书并办理失业登记;
3、社保机构审查后,符合条件,于次月开始发放失业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