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
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在本部门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都有权发布决定和命令。国务院发布决定命令应当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据;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发布命令、指示以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决定命令为根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布决定、命令,是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的决定和命令;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发布决定和命令,是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各工作部门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