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时没收的东西怎么处理
城管执法部门对暂扣物品按以下原则处理:
有拍卖价值且可以拍卖的物品,交拍卖行拍卖。蔬果等鲜活物品视情捐助公益事业单位或交由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销毁。属国家保护的文物交由文物管理部门处理。金、银或不含金银饰品交由黄金管理部门收购。杂货类物品有回收利用价值的交由废品收购部门收购,其他作废弃物处理。书、画及杂志等刊物交由区、街道阅览室或者少年宫、图书馆处理。拍卖等处理所得价款全部按规定上缴国库。暂扣物品和无主物品处理后,城管执法部门应按月公示暂扣物品、无主物品的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