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级别划分
1、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1)国家级正职:一级
2)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
3)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
4)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
5)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
6)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
7)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
8)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
9)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
10)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11)股所级正职:十八级至二十六级
12)股所级副职: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2、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1)巡视员:八级至十三级;(相当于正厅局级)
2)副巡视员:十级至十五级;
3)调研员:十二级至十八级;(相当于正县处级)
4)副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
5)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相当于正乡科级)
6)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7)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相当于正村股级)
8)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3、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管、专业技术员。
4、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