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具有的特点
1.内容上具有鲜明的政治性。行政公文是社会政治的产物,是发文者意志的表现,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不同时代、不同性质的政党和国家,有着不同的为政治服务地公文。
2.法定的权威性和行政束力。行政公文的权威性是由公文法定作者的权威性决定的。
3.规范的格式和处理程序。由于公文具有法定效力,代表着制发机关的法定权威,为了维护公文的权威性、确保公文的强制性、充分发挥公文效用,国家对公文从文种名称到行文关系、从制发程序到文体格式都作了严格规定。任何机关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统一规定,不得有任何随心所欲的不规范行为。
4、一定范围和使用时间。一份公文对应某一方面的工作、发给一定的受文对象,这就限定了公文的空间范围,超出该范围,公文便失去其效能。此外,公文的效能还受一定时间的限制。
5、准确庄重的文风。撰制公文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公文要维护其政治性和权威性,就必须保持准确、严肃、庄重的文体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