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什么时候收复的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通称《十七条协议》。从此西藏民族永远脱离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平等联合友爱合作的大家庭中,走上了团结进步发展的光明大道。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通称《十七条协议》。从此西藏民族永远脱离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平等联合友爱合作的大家庭中,走上了团结进步发展的光明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