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东西应该上交给国家
1、首先说矿产宝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六条 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3、然后说文物古董《物权法》第五十一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4、对于其他埋藏物隐藏物,需要区分两种情况《民法通则》 第七十九条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综上所述,个人通过一切手段拥有的上述东西都应该上交给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