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怎么办土地证
公有住房办土地证方法如下:
1、凡公有住房出售中的购房户及集资房户在售房单位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后,由售房单位专人负责,统一到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市房产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2、办理土地登记时,应持有下列文件或资料:征用土地通知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规划用地手续、房改办同意出售公房通知、公房与集资房产权界定通知书、售房协议书、购房户(集资房户)花名册、原征地划拨图1:100房屋平面图等。
相关说明:
1、凡单元式楼房住户,其土地使用权面积系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每户分摊的共有土地使用权份额,可按下式计算:该户建筑面积÷该楼总建筑面积×该楼建筑占地面积。凡独户庭院式住户,其土地使用权面积的计算,应包括建筑、院落占用及房屋后道路、绿化等分摊面积、各户面积之和等于该独立宗地的总面积。
2、在为购房户办理土地使用证之前,售房单位要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证,其土地使用权面积中应包括出售公房的面积,但须注明系共有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