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人死后怎么办
公租房可以进行变更承租人:公租房只有承租变更权,不能买卖或者继承,公租房是属于国家的,只有居住使用权。任何人都没有继承的权利,或者说公租房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等亲人有继承变更承租人的权利。
承租变更的条件要求:同一个户籍:想继承变更的人必须和公租房人是同一个户籍,就是说这个人必须和原先的公租房人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户口页上显示的户主是该公租房人。家庭成员:想继承变更的人必须是该公租房人的家庭成员,比如是该公租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外孙女等。共同居住两年以上:该家庭成员,必须和原来的公租房人共同在一块居住两年以上,才有权利继承变更,如果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满两年以上,而其它人不满两年的,那满两年的这个人就占了巨大的优势。
该家庭成员没有其它住房:因为公租房就是为了保障弱势群体住房的,家庭成员中如果都有其它住房,那都没有权利变更承租人,但把房子卖掉之后,就可以有这个权利了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公租房人死后,家庭成员人员想变更承租人的话,以上的四个条件必须同时都满足,才有这个变更继承权,缺一不可,还有就是如果不是直系亲属的话,但同时满足了这四个条件也是有权利的。
变更承租人所需材料及地方:公租房人的死亡证明,有继承变更承租人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提出书面申请,写清楚要求变更的原因,还有就是带着原先公租房的租赁合同书,到原先公租房人所在的住房保障的管理部门办理审核就可以了,都不符合的话,只有归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