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的承诺的定义是什么
依据《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有效的承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两者的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
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