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方承担的费用有哪些
如果上法庭,败诉方应承担的费用主要有被判决的相关费用,如诉讼费,鉴定费,证人等误工补贴费,以及申请执行费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如果上法庭,败诉方应承担的费用主要有被判决的相关费用,如诉讼费,鉴定费,证人等误工补贴费,以及申请执行费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