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区别
专项债券一般是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这些债券往往都是土地储备专项债、收费公路专项债、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其他类型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这些类别。对于投资而言,这些债数目的多少会影响到房地产市场和基建领域,因而这也是我们要注意的。
债券一般按照地方政府的资金用途与偿还资金的来源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前者往往是政府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的支出,后者一般是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支出。
打个很明显的比方那就是,政府在做某项事情的时候一下子没钱了,那么可以发行一般债务,政府在开展高速公路项目的时候发现没钱了,这个时候可以发行专项债务,项目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