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性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质上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 根据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任何一个社会的社会性质均是该社会的主导阶级。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该国执政党的阶级属性代表了该社会的社会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党章明确表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显然,我国的主导阶级是以工人阶级为代表的最广大人民。因此我国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理想之一,其社会性质必然是社会主义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