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回教有不许吃猪肉的规矩
回教教义规定,猪肉是不洁的,不可食用。
伊斯兰饮食规定以佳美为原则,所谓“佳美”除通常理解的色、形、味或营养滋补外,更主要的是指该食物的“洁净与性格”。穆斯林是讲“卫生与卫性”的,可谓“食以养性”。举凡食草类动物其性善,其食洁,如牛、羊、驼等。而尖齿、獠牙的食肉类动物或食腐尸、腐食之动物其性贪、恶,其食污,如猪、狗、乌鸦等。正所谓“貌俊、性温、洁净”可食,“貌异、性恶、污秽”不食。
关于饮食禁忌,安拉在《古兰经》中明确规定:“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抵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但宰后才死的,仍然可吃;禁止你们吃在神石上宰杀的;禁止你们求签,那是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