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中的四体指的是什么
四体指的是“正”、“草”、“隶”、“篆”四体。
正书:不仅指楷书,还指魏碑。
草书:则指以张旭、怀素等为代表的狂草,也指大草。还指比狂草规范一些的草书,称小草,以唐代孙过庭的《书谱》为之代表。另外,还有一种隶书的急写,称为章草。
隶书:产生于秦末汉初,开始主要用于抄写公文,以求简便,后来也用于书写碑刻与摩崖石刻。
篆书:则是甲骨、钟鼎、石鼓及小篆的总称。
四体指的是“正”、“草”、“隶”、“篆”四体。
正书:不仅指楷书,还指魏碑。
草书:则指以张旭、怀素等为代表的狂草,也指大草。还指比狂草规范一些的草书,称小草,以唐代孙过庭的《书谱》为之代表。另外,还有一种隶书的急写,称为章草。
隶书:产生于秦末汉初,开始主要用于抄写公文,以求简便,后来也用于书写碑刻与摩崖石刻。
篆书:则是甲骨、钟鼎、石鼓及小篆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