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文明办的职责
1、制订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各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抓好督查、考核和落实;
2、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调查研究;
3、组织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教育;
4、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宣传;
5、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6、负责全市文明单位管理工作;
7、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和经验,评选表彰先进;
8、承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1、制订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各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抓好督查、考核和落实;
2、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调查研究;
3、组织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教育;
4、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宣传;
5、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6、负责全市文明单位管理工作;
7、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和经验,评选表彰先进;
8、承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