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双打比赛规则
1、发球。
在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如果裁判员对运动员发球合法性有怀疑,在一场比赛中第一次出现时,判重法球,并警告发球方。此后,裁判员对该运动员或其双打同伴发球的合发性再次怀疑,将判接发球方得一分。
2、比赛次序。
在双打中,首先由发球员发,再由接法球员还击,然后由发球员的同伴还击,再由接发球员的同伴还击,此后,运动员按此次序轮流还击。
3、计分。
除被判重发球的回合,下列情况运动员得1分。对方运动员击球次序错误。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10平后,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
4、发球、接发球和方位的次序。
在获得每2分之后,接发球方即成为发球方,依次类推,直至该局比赛结束;或者直至双方比分都达到10分,实行轮换发球法,这时发球和接发球次序不变,但每人只轮发一分球。
5、确定发球员。
在双打的第一局比赛中,先发球方确定第一发球员,再由接发球方确定第一接发球员。在以后的各局比赛中,第一发球员确定后,第一接发球员应是前一局发球给他的运动员。在双打中,每次换发球时,前面的接发员应成为发球员,前面的发球员的同伴应成为接发球员。一局中首先发球的一方,在该场下一局应首先接发球。
6、决胜局位置变化。
在双打决胜局中,当一方先得5分时,接发球方应交换接发球次序。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赛的一方,在该场下一局应换到另一方位。在决胜局中,一方先得5分时,双方应交换方位。
7、发球、接发球次序和方位的错误。
裁判员一旦发现发球、接发球次序错误,应立即暂停比赛,并按该场比赛开始时确立的次序,按场上比分由应发球或接发球的运动员发球或接发球;在双打中,则按发现错误时那一局中首先有发球权的一方所确立的次序进行纠正,继续比赛。裁判员一旦发现运动员应交换方位而未交换时,应立即暂停比赛,并按该场比赛开始时确立的次序,按场上比分 运动员应站的正确方位进行纠正,再继续比赛。
8、在任何情况下,发现错误之前的所有的分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