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全流程怎样办理
刑事诉讼全流程的办理是:
1、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
2、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
3、在宣判后10日内,被告可以提起上诉,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
4、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
5、对于被告被判处死刑的,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刑事诉讼全流程的办理是:
1、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
2、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
3、在宣判后10日内,被告可以提起上诉,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
4、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
5、对于被告被判处死刑的,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