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教师副高评审条件
1、首先是政治条件,爱国爱党爱教育,师德师风没问题,没有受过纪律处分,近5年来的年度考核都合格,满足以下硬件要求:
2、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3、大学专科学历,中小学任教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任职资格)7年以上。
4、继续教育条件:完成政府人社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所在单位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5、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长期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并满足下列条件:①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德育教师从事学生德育工作5年以上。(须提交所在学校证明材料)②有1次以上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小学六年级教学或初中毕业班工作2年以上。③未满50周岁在县城以上学校工作,原则上要在农村学校任教或支教累计时间达到1年以上。(本项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材料)。④教育教学质量优秀,获得县级本学科教学优质课评比一等奖以上奖励。
6、近五年来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课时要求:专任教师周课时14节以上(班主任周课时10节以上,跨学科或跨年级的8节以上;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中层管理人员周课时6节以上,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每学期听课25节以上。
7、教学改革要求:(1)作为骨干参与开发校本课程,能指导学生开展学科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能开设选修课或知识讲座,组织指导课外、艺术、科技活动。每年开设校本选修课1门,或知识讲座2次,或组织指导系列科技、艺术、体育以及其他课外活动1项。(须提交所在学校证明材料)(2)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1次,并获得好评。少先队辅导员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少先队教育交流专题发言1次,并获得好评。(均须提交所在学校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的证明材料)
8、培养骨干教师要求。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2名以上,有确定的对象、目标,具体的步骤和途径,并有明显成效(须提交所在学校的证明材料)。
9、参加县级以上教研机构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并做教育教学方面的经验介绍。(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0、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1. 担任班主任或所指导的班级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级,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学校校级领导所管理学校获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上政府奖励。2. 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获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上奖励。3. 参与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结题验收(须提交结题证书)。
11、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教育教学著作、译著(教材)1部(独著或第一作者)(二)论文2篇。论文是指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在具有CN刊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ISSN刊号(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专辑、论文集上收集的论文不在此列)。凡对事业或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描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能视为论文。